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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5-2623:25:32
§
第
40
讲
正确处理公民与国家关系,正确对待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教学目标:
通过教学,,树立维护国家利益的观念、权利义务统一的观念、法制观念,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教学重点: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公民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
教学难点:
绝对自由与相对自由
公民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
教学方法:
谈话法、讲解法
教学过程:
一、
1、含义:、管理国家事务和表达意愿的权利和自由
2、内容: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①选举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选举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
被选举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被选举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或行政官员的权利。,。,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
②选举权获得的法律规定。
我国宪法规定:,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年限,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高三复习教案.§第40讲 正确处理公民与国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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