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行动的意见》(宁党办〔2021〕47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全区基础教育质量提升“5+1”系列活动的通知》(宁教基〔2021〕111 号)精神,自治区教育厅决定举办全区学生科技创新比赛暨第23届全区学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此项活动靶向基础教育质量提升,现已启动,@全区中小学(含中职)教师和学生,赶快行动起来吧!
征集展示各地各学校在开展科技创新、信息素养教育教学活动中的成功经验和优秀教学资源,具体包含:
1.课程资源。包括特色课程的设置方案,特色教室的建设及使用经验,创新实践课程相关的教材、教案、课件,课程相关的其它资源等。
2.教学案例。围绕一个或多个主题,通过常态化课堂教学,组织学生完成的各种不同的作品或系列作品。作品要注重实际的教学效果,可借鉴引用他人成熟作品和方法。
3.创新成果。以社团活动、实践课堂等形式开展,让部分有特长的学生,经过几节课或一个时期的策划、创意、制作,完成的有一项含多个学科知识、有一定的工作量和规模、内容较完整的综合作品。作品要符合学生认知的特点,注重中低年级和高年级作品的层次区别。
以学校为单位申报,每校可选择其中一项也可选择多项,以文字、照片、视频的方式申报,遴选优秀学校参加自治区级现场展演。
将创新理念融入到自身生活、学习中,培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参与学生将根据任务主题等要求,通过方案设计、电脑编程、硬件搭建和组装、编程调试等过程,完成任务方案,并参加现场竞赛。
各校充分利用现有的计算机教室,在不另行购置硬件的条件下,使用国内自主知识产权的工具和平台,利用程序设计语言创作完成作品,可以实现某些特定功能或解决给定的任务。
利用信息技术课程学习到的相关知识,设计、制作完成的数字化作品,按照作品创作、遴选推荐和综合评审的程序进行,项目设置如下:
鼓励各地各校结合实际开展普惠性的科技体验活动,按照学生年龄层次特点,举办中低年级学生可以广泛参与的普及性活动。推荐活动内容为心有灵犀(8岁以下)和极限射门(9-11岁),此项活动因涉及学生面较广、学生年龄较小,建议本地、本校举办,地市级和自治区级活动不作安排。
(一)2021年11月至12月,以地级市为单位,组织开展教师的专项培训,为活动开展提供师资保障。
(四)2022年5月,举办自治区级竞赛、专家论坛和交流展示活动,并遴选优秀作者和队伍,代表宁夏参加2022年暑期举行的全国交流展示活动,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二)地级市制定培训方案、竞赛活动方案报宁夏电化教育中心审定后实施,其它市、县(校)活动由地级市统筹安排。向全区活动推荐的优秀作品和代表队,由地级市于2022年4月30日前报送,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
(五)各校要根据宁夏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精神,将活动开展与“提高课后服务质量”“拓展课后服务渠道”相结合,为活动的常态化与普惠性做出探索与实践。
(六)本届活动重在交流、学习与资源共享,参加单位相关资源、经验和成果可由其它学校、单位免费使用,共同促进我区科技创新教育工作。
各地要充分挖掘近年来科技创新教学积累的教学经验和工作成果,每地市至少推荐3个展示学校,并以本次展示活动为契机,取长补短,互相借鉴,整体促进,为我区科技创新教育发展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