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推进中学素质教育深入实施,引导树立全面发展的育人观,我校在2017年将继续通过自主招生,面向全国选拔具有学科特长以及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注: (1)考生报名时只能申请一个组别中的若干专业,不得跨组报考专业。请务必认真填报专业志愿,我校复试后依据考生复试成绩及所报专业顺序,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认定考生获得某一个专业的自主招生合格资格。
(2)A、B、C组专业,只招理科生;D组专业,文理兼招。申请者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作品、论文等证明材料以高中阶段在省级以上(含省级)赛事、机构中获得或发表的为准。
(3)申请E组专业的考生,需为理科生,需提供铅笔素描作品一幅。考生所提供作品将与徒手画测试试卷比对打分,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自主招生入围资格。
(4)各专业拟合格考生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2倍。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数如有个别调整,,但自主招生总计划数不超过我校2017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即170人以内。
(4)考生可以自荐,也可以由有关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实名推荐。实名推荐需要推荐人在推荐材料上亲笔签名并由推荐人所在单位盖章,同时注明推荐人社会职位及联系方式。推荐人要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由推荐人将所有推荐材料及考生报名材料直接邮寄至我办。
1、材料初审:我校自主招生审核专家组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初审合格考生名单。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初审结果及测试通知,我办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相关事宜。
2、复试:初审合格考生到北京林业大学参加复试,复试内容为笔试和潜能测试,具体如下:
(2)潜能测试:复试当天下午进行,全面考察考生的理想、品德、诚信等素质,侧重考查学生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具体内容详见上表。无相应考试大纲和往年试题作参考。
3、资格确定:依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考生复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潜能测试成绩)、专业志愿,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考生的自主招生入选资格及具体专业。潜能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入围最终合格名单。入选名单在北京林业大学招生网公示,、省级教育行政机构公示备案。
自主招生填报志愿的方式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考生仅能报考获得入选资格的专业(如报考认定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取消其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直接做退档处理),身体条件应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专业体检要求见附件),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我校审查录取。
其他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绩(含省级招生办规定的政策性加分)需达到其所在生源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线执行。
上海籍、浙江籍考生,高考成绩(含省级招生办规定的政策性加分)需达到所在省市公布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20分。
其余省份考生高考成绩(含省级招生办规定的政策性加分)需达到我校在其所在生源省份第一批次本科模拟投档线下20分且不低于当地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1、自主招生工作在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学校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公示相关信息。
3、学校加强对自主招生考评人员的选拔和管理。与考评人员签订利益关系者回避责任书,凡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指导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考评人员须在考前主动报告并申请回避,,所评考生成绩无效,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自主招生是对高考招生录取的一种补充,具有和高考相同的严肃性。考生应如实申报有关材料,有关中学应严格组织推荐工作,,在高校自主招生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编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对违规的考生和相关人员,:
责任属推荐中学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将在其所在省份中学及有关试点高校或全国范围内予以通报,并责成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追究有关责任者的相应责任;
责任属考生本人的,未入学者,取消其自主招生复试成绩,同时报考生所在省份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参加当年高考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