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是1998年12月经原江苏省教委批准,由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江苏省重点综合性大学——扬州大学设置的本科层次、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的公有民办二级学院。。

答:我院在籍全日制一年级本科生,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院规章制度,无违规、;身体条件符合转入专业招生的要求;对转入专业有一定志向和爱好的学生,可以于入学后第二学期在同一批次招生专业范围内(艺术类专业和其他专业不属同一批次,不能互转),按照学院有关规定申请转专业,通过学院的考核、批准后,转入申请的专业学习。

答:,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毕业证书;经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答:根据《江苏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有关规定,我院普通类各专业对考生的两门选测科目的等级要求为BC,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1合格。(详见省考试院印发的《招生考试报》)。

答:扬州大学广陵学院与美国、韩国的多所大学开展校际交流,在多个专业设有本科生交换学习、联合培养项目。交换学习、联合培养项目实行校际交流、学分互认、自主申请、签约派出的原则。学院每年发布后一年度校际交流项目详录,达到项目要求的学生可对照具体条件自主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签约派出。

问:扬州大学广陵学院的收费项目、标准和退费办法如何规定的?

答:我院学费和住宿费按学年收取,学生每学年第一学期报到时,将一学年的全部学费和住宿费缴齐。根据苏价费[2013]154号、苏价费[2002]369号、苏价费[2007]270号批文,医学、艺术类本科各专业16500元/学年,人文社科类本科各专业14000元/学年,理工科类本科各专业15000元/学年;住宿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教材费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收取,多退少补。

答: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都保持在97%以上,协议就业率保持在88%以上。学院连续第七次被表彰为“扬州大学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成为扬州大学首批“创业教育示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