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我们高新一校考校考试了,我很紧张,等到我们狼吞虎咽地吃完早饭我们就要开始考校考了。
先考的是数学,前段时间我的数学成绩有一点点差,我尽我最大的全力,我们考完了。先考的时候我听见哨声一响,我就飞快、细心的答题。我答着答着,我就觉得题非常简单,等我答完题了我就细心、认真的检查,我检查的到一半的时候,我就听见哨声声了,老师先收第一组的,我看老师还没有收到我这里,我就再认真的检查,我检查到只剩一道题的时候,老师也收到我这里来了,我把卷子递到老师的手里,老师说了一声再见就走了。我希望我能考到90、91、92、93、94、95分。
金老师也回来了,我们班的同学都坐好了,金老师说:“想上厕所的同学现在去上厕所。”全班的人都去上厕所了,上完厕所回来,金老师让我们把语文书拿出来描一描上面难的字,我们都描完上面的难字了,金老师让张子沫从《元宵节》---《快乐的小公鸡》都读了一遍。然后就开始考语文了,语文的满分是50分,我听见哨声响起了我就认真答卷。我答着答着觉得语文的题也很简单,最后一道题说:你喜欢什么动物,我在上面写的是老鹰,因为老鹰的双翅,一只老鹰的翅膀展开时都有两个人长。
考完语文了我们就开始吃饭,吃完饭就睡觉,睡觉的时候我是睡着了,我正睡着呢,起来的铃响了把我吵醒了,等我们抄完作业了,就开始考英语,英语的题也很简单,我希望我的总名词能排在前10名。
到了今天,我特别高兴,因为我的是数学的分数是97分,排在第3名,语文的分数是48分,总分是50分,英语的成绩是97分。
但是不要骄傲,还有区考,如果区考没有考好,就遗憾了。如果区考考好了我就很高兴!
这次考试分了A卷和B卷,男生考的是A卷、女生考的是B卷。这两份卷子题不一样,所以女生看不了男生的卷子,男生也看不了女生的卷子。第一节考的是数学,我觉得数学卷看起来很简单,可是做起来非常难,我答卷时,有一道题不会做,又有一道题我不知道对不对?下课铃已经响了所以我觉的有点可惜!第二节考的是语文,没发卷子时我觉的应该特别简单,发完卷子没做多少题就很难!
到了下午要考英语,英语的时间特别少。但是我快快的把卷子答完又检查了一遍,我觉得英语应该全对,试卷考完了。接下来老师让我们休息给我们看了《神笔马良》看完了也该放学了,我觉得今天这好!
作为学生,最害怕的事是考试;最担心的事也是考试;最忧愁的事还是考试。然而作为有感情的人,最害怕的事是结束;最担心的事也是结束;最忧愁的事还是结束。作为考场上拼搏的学生来说,最害怕的、最担心、最忧愁的事就是考试结束了。
三天的中考生活,我记忆最深的便是系统女声的那一句“考试结束”。第一科考的是语文,在最后十五分钟那个铃声响后,我还不紧不慢的给作文结了个满意的尾,然后在慢悠悠的检查这写得很是工整的答题卡,突然刺耳的铃声响起,一个系统女声响起“考试结束……”,当时心里的感觉就是那种把硬币向上抛去,张开的双手,却迟迟不见落下,而手却张着不知所措。当时我很难过,难过的说不出话来,只是听着周围的同学在一个个自嘲的说着,考得不好,要死了什么之类的话,而我大脑却是一片空白,我没有感觉到自己考的多差,反而感觉良好,但却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么难过。我忘了我是怎么走出考场,回到班级里的,坐在课室里,耳边一直回旋着那一句“考试结束”,我从未想过我会如此脆弱,我怀着满满信心走进考场,却被一句“考试结束”击败了。
下午有两场考试,我告诉自己放松点,我努力的给自己加油打气。考试中我也确tjganglian.com实很放松,很自信,可是当最后一个铃响起后,系统再一次说着“考试结束……”时,我又难过了,我不知道为什么,之后的每一场考试亦是如此。我知道了,我是真的恐惧那一句“考试结束”,它意味着我努力三年的这一学科在此结束了,无论好坏,我都无法改变了,我三年努力的证明也在这一刻结束了。“考试结束”,意味着我三年的生活也随之结束了,在这间学校的欢乐苦愁也结束了,我害怕的不是考试结束,而是考试后结束了太多太多,结束了这场考试,结束了这个学期,结束了这个学校,结束了这个班级,结束了这一群人……
最后一场考试,是化学科目,在离结束还有一分钟左右时,我放下手中的笔,平静的等待着铃声的响起,等待着那一句“考试结束”。“零零零零……考试结束……”,我叹了口长长的气,努力的把嘴角向上扬,我知道一切结束了,我把未来托付给了三天七场考试七张试卷七次考试结束。我不难过了,释怀了这一切。开始用不一样的心情等待着结果。
我的考试结束了,我将怀着期待、激动的心情去等待考试结束后的结果。于是我便不再害怕了。
“应留屐齿应苍苔,小抠柴扉久不开。春色满园关不住,一枝红杏出墙来。”这是宋代诗人叶绍翁写的。这首诗情景交融,千古传颂。这天,诗人去朋友家有缘看花,长满苍苔的路上遍印着诗人木屐钉齿的痕迹,敲了半天柴门,没人来开。诗人看见露在墙头的一枝杏,赞叹到:园门虽然关得紧,春色却是管不住的啊!然后吟诵了这脍炙人口的佳句。
春天,百花齐放,百鸟争鸣,满园的春色被园主关住,杏树有着旺盛的生命力,可园主却把她种在了墙角,让它无法尽显魅力,又被种在角落,别人也乎视了她的存在,没去了解她的需求。其实。她也需要自由。终于她翻过了高墙,探出头来。
杏树,她顽强,为了一丝光线,为了得到自由,努力地追求,虽然最后只能探出一枝花叶,但是,她成功了,她翻越了那堵高墙,翻越了她人生的障碍。我们也是一样的,每个人都有一堵高墙,如果没那堵高墙,他就不会坚强,也就变得懦弱。那读高墙要靠自己的力量爬过去。虽然最后只能探出一个枝。
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向墙角的杏树学习,遇到困难不要害怕,不要气馁,为了自由勇敢的去奋斗。
在高的墙也高不过人的意志,高不过人的毅力。
,更是独领风骚的伟大诗人。凡是读过他的诗词的人,无不为他那丰富的想像、宏大的气魄、昂扬的激情而叹服。
,,其诗词写景、咏扬、抒情都以“言志为主,为教育人民、团结人民,打击敌人揭露丑恶”服务。它以革命家的壮怀和诗人的热情,在我们面前展开一幅幅波澜壮阔、绚丽多姿的历史画卷。这诗词寄托着豪情壮志,从“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到“何时傅住苍龙”到“待到山花烂漫时,她在丛中笑”,;从“敌军围困千万重,我自岿然不动”到“横扫千军为卷席”,到“百万雄师过大江”到“要扫除一切害人虫,全无敌”,展示出他的气魄;这诗词豪情感天地而泣鬼神。从“为有牺牲多壮志,敢教明换新天”到“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到“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都给人以极大的感召力量,催人奋进!
,又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战略家,他的眼界开阔而远大,从“长夜难眠赤县天”到“一唱雄鸡天下白”,到“坐地日行八万里,巡天遥看一干河”到“一截遗欧、一截赠美、一截还中国,太平世界环球同此凉热”,真可谓放眼五洲,胸怀世界。,长于形象思维,又富于革命激情,写出的作品景中有情、情中有景、如诗如画。他善于把强烈深沉的感情蕴藏在生动的画幅之中,情浓缩而含蓄,景生动而传神。
《忆秦娥娄山关》中写道:“西风烈,长空雁叫霜晨月……”。好像是一幅有声的电影镜头,但镜头中没有写人,却写了人的感觉与视野。在西风萧瑟的季节里,头上有雁叫,月照脚下有晨霜,耳边传来杂碎的马蹄声。还可以窥见伟人的哲思,“人生易老天难老”、“战地黄花分外香”,多么辩证;“为有牺牲多壮志,敢叫日月换新天”,多么深刻;“四海翻腾云水怒,五洲震荡风雷激”多么豪迈。博古胸怀、宏伟气势,给人以无穷的精神力量。
《枕上》堆来枕上愁何状,江海翻波浪。夜长天色总难明,寂寞披衣起坐数寒星。晓来百念都灰尽,剩有离人影。一钩残月向西流,对此不抛眼泪也无由。
毛主席的《枕上》创作于1921年,那是在五四运动两年之后。当时反马克思主义思潮还很强盛,革命举步唯艰,在“夜长天色总难明”句中充分表达了他对旧中国难以改变的忧愁之情。
作者用浪漫的笔法映照现实并表达出胸中的理想,读后让人在感慨中回味无穷......
一本童话躺在我的书桌上,溢出了满满的玫瑰花香。
小王子有一朵玫瑰花,一朵美丽的、骄傲的玫瑰花。她飘到小王子的星球,扎根、开花。小王子爱上了她,同时,也受了伤。因为,玫瑰花是那么的骄傲,骄傲到不愿表达自己心中的爱。于是小王子就这样离开了。
玫瑰花在这本耐人寻味的童话中,扮演“爱”的角色。那么她诠释的爱是什么呢?
玫瑰花告诉小王子自己是唯一的。这是一个谎言。不错,但这个谎言丝毫没有一点恶意。因为,玫瑰花想成为小王子心中最美好的事物,最美好的唯一。可是,当小王子来到地球时他伤心了,这里到处都有玫瑰花,与他自己的那朵没有什么不同。
在《小王子》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是最后两章。倒数第二章写了安慰,小王子告诉他,我的星球太小了,没办法指给你看。对你来说,我的星球只是许多星星中的一颗。这样你看到所有的星星都会喜欢……我很喜欢这一段,以后我晚上看到星星,都会想起小王子这本神奇的书。最后一章写的是六年没见了,他非常伤心,他一直是天空中那颗最独特的星星,那颗仍然在夜晚的天空笑着,闪烁着。
临走前小王子最后一遍告诉我,它必须回他自己的星球了,因为他离开已经一周年,他非常的担心那朵花……她那么脆弱!那么天真。她只有四根刺可以用来保护自己。……我要为她负责!……小王子对待小花的态度,让我知道了对待任何事都要认真负责,才能得到更多的收获和快乐。
看了小王子,这样一本可怕的童话书,也是一本启发我的心理书。小王子生活在一个虚空的世界,可能是我凌乱的内心世界吧。他有好好的家不呆,非要四处溜达,让我看到了我心里的那些角落,看到了偏执的,欲望的,麻木的,一叶障目的,自我欺骗的以及不知所以的各种我。
哎呀这个小王子……扰人心扉,却又飘然离去。杀死我的小王子的是谁?是让我念念不忘的一条蛇。一条闪耀的,冰冷的,却又最给我安慰的蛇。我的小王子总是来了又走,在我的心里,在我自我审视,深思,悔过时不断出现的小王子,一次次被那些看似轻松漂亮引人眼球的事物驱赶毁灭。
我要找到那些蛇,就在它悄悄缠上小王子脚腕的时刻,告诉它,滚开。
在这个世界上,真正能找到知心的朋友却是少之又少,而在我们的童年里,那些无知的大人们,总是用他们那自以为是的聪明,而抹掉我们可能拥有的天赋,在众多的孩童里,列翁先生就是那不幸者的一员。
小时候的他,因为无知的大人们,他放弃了但画家的寄回,放弃了童年的乐趣,他选择了大人们给他的一切,却不曾想,那样的他快乐吗?
长大后的他,有幸认识了小王子,可爱又单纯的小王子,用他的纯真,他的赤子之心,让列翁先生对生活有了新的认识。
知己难寻,你不会知道他会是谁,他会有多大,长什么样?小王子是懂他的,童年时因为大人们而失落的心,在那一刹那,仿佛有了阳光照入,驱赶了心里的黑暗,温暖了心窝,抚慰了心灵。
人们都说,《小王子》是写给大人的童话,写给那些不想长大的大人。爱情、孤独、焦虑、对于生命的依恋、对于世界的嘲讽……这一切,都是在成长之后才能够看懂。在人生的三个阶段,三读《小王子》,三种感悟。岁月匆匆,本以为自己仍是当年那个闹着要去环游世界的小孩,现在回首,却发现自己早已走远,当年的我只留下一个依稀的影子。
希望自己从未读懂,但是时间的魔术实在太过神奇,在我尚未察觉时已经在脸上留下了风霜;但愿自己从未读懂,但是一路走来,那些人、那些事早已在我心上刻下了烙印。最终,我只能希望,正在成为大人的我,不会变成自己最讨厌的模样;愿我内心,永远都住着一个小王子。
这本书读完了,我的眼睛已经满含泪水,我的心里头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滋味。小王子是从一个很小的星球上来的。他有着湛蓝而透明的眼睛,透着温柔的忧伤,还有一头金色的头发。他问的问题如果得不到回答,他就固执的一直问下去。他是个非常负责任的人,他每天都要清理它的星球上的猴面包树,否则,这些猴面包树就可能把他的星球撑破。他访问了七个星球,他一直记着狐狸说的话:要对你做的事情负责任。
所以他让”我“给他画小羊。小王子一直想着他的星球的玫瑰花,所以他又怕小羊吃了他的玫瑰花。最后他让蛇咬了,他想这样可以回到他的星球,所以我很难过,他应该是死了。我很舍不得他。
这是我第三次读小王子这本书,同学们你们肯定会说我太Old了!但是,我想告诉你们每本书都要细细的品味。这本书的精华要多问自己几个”为什么“。我认为这是一本名副其实的名著。
我想告诉你们:只有用心去看才能看清事物的本质,光靠眼镜看是不行的。
这个神奇的故事永远使人难以忘记!夜晚你遥望星空,不由得想起:在一个我们不知道的地方,有一只不认识的小绵羊,它会不会吃了一朵我们没有见过的花儿呢?小王子、花儿、小绵羊和他们之间的故事。久久地印在我们的脑海里……大人们不能了解,因为那是孩子的事情。
这是一个美丽的童话。那个为喝酒感到惭愧,为忘记惭愧而拼命喝酒的人;那个忠于统计星星数目的商人;一个拘泥于职责的劳累的点灯人……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他们把最美好的东西忽略掉了。
狐狸说:“用心去看才能看清楚,用眼睛看是看不见本质的东西的。”
小王子星球上,有一枝玫瑰花,小王子给她浇水、施肥,给她盖上花罩,给她竖起屏风,还为她杀死了几条毛毛虫。
狐狸还说:“正因为你为你的玫瑰花浪费了时间,才使她变得这么重要。”这正是作者告诉我们的一个道理:“爱的执着,是来自王子一次次的浇水、呵护和倾听。小王子倾听玫瑰花的抱怨,倾听她的吹嘘,看她默默无语的样子,因为她是他的玫瑰。
看东西,要用眼睛,更要用心,俗话说日久见人心。时间长了人们就会发现外表光鲜的人,心里不一定美丽,而外表穷酸的人,心里可能还会给我们传输正能量!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子叫《小王子》。书的作者是法国的圣艾休伯里。
这本书主要讲了小王子因为自己住的星球太小,所以他没有朋友。于是他离开了自己心爱的星球,去别的星球来交朋友。最后,在一位地理学家的推举下来到了地球,看到了很多新奇的事物,认识了一条蛇还驯养了一只狐狸,狐狸还教会了他一些道理。然后在一片沙漠中与作者‘’相遇了‘’。看完了这本书,让我感受道了小王子的纯真、善良、责任心,也感觉到了童趣。读完这本书,我的体会是这本书里的对话虽然写得很平常,但是很自然,能够打动你的心灵。还让我想起了小时候好玩的事,让我沉浸在回忆的快乐中。
大家有时间一定要看看这本书,它写得很有趣。在一些对话中还有一些早就被人忘记的真理。
《小王子》这本书讲了小王子在自己的小行星上和他最爱的玫瑰花吵了架闹了别扭,于是就离开了他的小星球,开始了全新的宇宙之旅。小王子先后到达了6个星球,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有认为世界很简单的国王,还有自高自大的旅行者,无所事事的酒鬼,忙得不可开交的地质学家,以及忙碌的开关灯者和英勇的探险家,最后到达了第七个星球——美丽的地球。
在地球上小王子遇到了许许多多以前没有见过的事物,比如沙漠比如蛇……也得到了许多人的帮助。通过拜读小王子一系列的见闻让我懂得了朋友之间应该多体会别人的心情,从内心深处领会别人的感受,不要轻易的误解亲人和朋友,在我们遇到困难和最孤独无助的时候,只有亲情有友情才是最坚强的后盾。这是一本很值得去看发人深省的良书。
“二十年来生者多已成尘成土,死者在生人记忆中亦淡如雾,惟书中人,俨若可以不死。”
那样一个少女,在古老、寂静的水乡叙述着她羞涩的爱情。在那样一幅山水迷蒙的画卷中,永远印刻着一个老人、一个女孩子、一只黄狗。
那老人永远想要保护那女孩,而那女孩永远需要那老人的呵护,因为那是她唯一的亲人。
黝黑的皮肤,清明如水晶的眼眸,让两位年轻人爱上了她;如燕雏般渴求的眼神、寻求依靠的目光,让爷爷不忍离开她,并为之操劳终身;不知不觉到来的青春,蒙上羞涩,带着些许萌动,最终却无法掌握命运。
爱情来得如此简单,几面之缘就让爱苗滋长于心。然而旁人的促成似乎更多于本人的意志。旁人并没有强加,而他们其实早已心意相通,只是不曾表露。隔着山水,这感情来得如此朦胧。
爱情却进行得如此艰难,没有兄弟间的角逐,只有全身而退。是为了翠翠的幸福而退出这场游戏放她走,还是为了兄弟间的情谊,不忍抹杀。最终牺牲自己,让爱成为一把匕首,将自己的心割裂。
那段时间,那老人似乎在城内城外跑得很忙,然而更奠定了结局的悲凉:
爷爷终究死了,翠翠等待的那个人,他是否知道翠翠在等他呢?他是否会回来呢?
在这个寂静的水乡,从未说出口的“爱”字,从未流露过的感情最终让一切心绪归于平静,却让人心如止水,望眼欲穿。
纵有“有情人终成眷属。”,却也有命运弄人。为命运所掌控,让他们相遇、相识、相知、相爱、相离,悲剧早已奠定,让所有臣服者绕着既定的圈走,默默无言,只剩泪水。
为何只剩守候,为何要守望幸福,为何让萌动的心羞于见天际?若是成为命运的掌控者,也许一切都会艳阳高照,照开愁云密布,照亮城里城外,照亮左岸右岸,照亮山水两头。水的一头会有鸳鸯共双溪。
全境抑郁到不能自已,然而让人不忍逆转。
“翠翠在风日里长养着,把皮肤变得黑黑的,触目为青山绿水,一对眸子清明如水晶,自然既长养她且教育她……”翠翠的单纯活泼、天真善良,“俨然如一只小兽物”。她在溪边玩耍的身影,爽朗的如银铃般的笑声,仿佛把人们带进了她的世界。可“美丽总是令人忧愁”,祖父的离世,天保的殒命,傩送的出走……残忍的现实迅速将翠翠朦胧的幸福梦幻击碎,消失得干干净净,连一块碎片也不曾留给她。这个可怜的少女,是否走了一条和她母亲同样的路呢?那凝视夜空的孤单的眸子,又像我们诠释了怎样的一份凄凉呢?
《边城》有着一种深邃的品格和魅力。沈从文先生用他的思想,他的情感为我们描绘出一幅恬淡的乡村小景。这里寄予了他的优美、健康、自然而又不悖于人性的人生形式,在优美中流露出对生命的无奈和悲悯之情。他用一种叙述的语调,为故事蒙上一层淡淡的忧伤,引出了翠翠心中难言的“薄薄的凄凉”。
溪水依然静静地流淌着,只是没有了渡船的行迹,显得有些孤单;小屋依然静静地立着,只是没有了白塔的依托,显得有些零乱;翠翠依然静静地坐着,只是没有了祖父的陪伴,显得有些伤感……望着翠翠孤苦无依的身影,我们不禁为她担忧,命运的转盘,能否为她停留或是载着她的忧伤一去不复返?
“这个人也许永远回不来了,也许‘明天’回来”!让我们陪着翠翠一起守望,守望着她远方的幸福……
一夜的风雨,吹走了渡船,吹走了祖父,吹走了少女刚刚萌生却又无果的爱情,吹走了年仅15岁的翠翠天真而又美好的希望……
没有轰轰烈烈的事迹,没有个性鲜明的人物,就连那青涩而又纯美的爱情也在萌芽时渐渐没了影踪。一切是那样平淡,就在这平淡之中,沈从文先生为我们展开了一幅恬静的生活画卷——小溪,渡船,溪边的白塔,塔下一户人家,家里一位老人,一个女孩儿,一条黄狗。
太阳升起,小船开渡;太阳西沉,小船收渡。祖父守着翠翠,开着渡船驶过十五载春秋,笑看花开花落,风起蝶舞。不收船客的钱,却时刻准备好热茶供船客解渴,这样的淳朴,这样的善良,在溪水的柔波中漾开,缓缓地流进每个茶峒人的心里。
故事就这样展开了,近乎原始的单纯生活,淳朴自然的民风,善良敦厚的本性,与那温柔的溪水、清凉的山风,满眼的翠竹、白日喧嚣夜里静谧的渡船一起,构成一幅像诗、像画、更像音乐的优美意境。
一方水土一方人,凤凰的从文,凤凰的人。如果不是怀着对生养他的家乡的厚厚之情,拳拳之心,怎能写出如此打动人的文字呢?沈从文已经不是在写作,只是在写实,因为在他的心中那就是最美的田园,心灵的归宿,是值得用生命守护的地方。也许只要你是爱家的、恋家的人,都会在书中找到一个似曾相识的自己,和一段不可能忘却的记忆。
《边城》就像是一片世外桃源,是我心底最后的宁静。无论我身处何地,都带着这份清纯的回忆。它改变了我,改变了我对人生的考量,一路行来,当缓缓行进,心存一份清纯;它教我做人,洗去浮躁,静静观视,心有一处平静。它改变了我对未来的臆想,去学习寻找,去寻找属于自己的人生;去学会选择,在你我需要选择的时候。沈先生给我们留下的不只是白纸黑墨,而是永远都无法品完的一种思想。
凤凰之水,不及九寨;凤凰之城,不及乌镇。然而凤凰之美,不局限于风光,更在于沈从文先生赋予它的一个无比淳朴的,自由的,溢满了生命力的灵魂。正是这一种灵魂吸引着无数人去探寻。清清平平,也许这就是“桃源”的最好解释,简单地说——悟懂了桃源的含义也就找到了自己心中的世外桃源。
写到这,我不觉已与沈先生一起,一同看着那撑船的祖父和伶俐的小
几千年来,自《桃花源记》后,迁客骚人从未停止对那个阡陌纵横、鸡犬相闻的桃源的追求,李白也曾说“分明感激眼前事,莫惜醉卧桃源东。”而我,有幸找到了真正属于我自己的“世外桃源”——从沈从文先生的《边城》一书中,多么庆幸啊!
沈先生的本意并不在于要引导读者去桃源旅行,只是想借桃源上行七百里路碧溪岨的一个小城镇为背景,将当中几个凡夫俗子,一个纯真姑娘牵连在一处时,各人应有的一份哀乐,为人类的“爱”字作恰如其分的说明,表明“一种健康、优美而又不悖乎人性的人生形式”。
每次读沈先生的文章,总是有种温和的触感和一种“家乡的味道”。“剪不断,理还乱”的思乡情早已深入骨髓。他的字里行间无不充斥着丝丝乡愁。恋一溪清泉,爱一艘渡船,看一座白塔……随手一挥即成景,却无处不撩拨着人的心弦;一点点的回忆,一幕幕的画面,构成了《边城》引人入胜的意境;一位老人,一个女孩,一条黄狗,即便是一个破碎的家庭也难舍这恋恋亲情;而这交织的情,懵懂的心,单纯的她不知是否能等回想等的人;茶峒的吊脚楼,大老和二老,痴情的歌,无情的结局,不知使多少人黯然泪下。
从前有一个放羊的小孩子,他有一天觉得放羊没有意思,他就对着山下的村民喊:“狼来了,狼来了!”,山下的村民都跑上来打狼,可是到了山上连狼的影子都没见到,放羊的小孩在那里哈哈大笑,村民们生气的走了。第二天,放羊的小孩又对着山下的村民喊:“狼来了,狼来了!”,村民又到山上来打狼,可是又没看到一只狼,村民们又气得下山了。第三天,狼真的来了,放羊的小孩哭着对山下的村民喊着:“狼来了,狼来了!”可是没人理会他。狼把羊全都吃了,放羊的小孩在那里伤心的哭了起来。
通过这个故事,我知道了撒谎不是好孩子,我们不能象放羊的小孩一样说谎话,要做一个诚实的孩子。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故事是这样的,一个男孩在山坡上放羊,因为无聊,所以编出了——“狼来了”的谎话,骗了正在劳动的农民。一次有人信了,二次有人信了,第三次男孩儿真的遇到了狼,可是山坡上的农民却不信了,谁也没有去管他,于是男孩儿被狼吃了。
这是故事告诉我们:不要欺骗别人,我们应该诚实一些,只能这样,当我们遇到困难时,别人才会帮助。
“狼来了”的故事,讲述了小男孩在山上放羊,他觉得没意思就想出了一个恶作剧。骗人说狼来了,大人们急忙来到小孩子的地方,结果他们上当了,他们有去干活了,第二天他又骗大人们,大人们又上当了,大人们没有说什么又干活了,结果第三天狼真的来了,没有一个人相信他了所以他的羊全被狼咬死了。我们不要像小男孩学习,我们要做一个诚实的孩子。
《狼来了》这篇文章讲的是一个放羊孩子多次欺骗村中的大人,谎称狼来了。等狼真来了,大人以为他又再说谎,没再理他。结果是羊被狼吃光了。
小孩子是不应该说谎话,欺骗大人结果是很惨的,谎话早晚会被揭穿,上次我说谎话,被全家人狠狠批评了一回,吃了不少苦头。我奉劝所有的小朋友不要说谎话,勇于承认错误,有错必改,大人一定会原谅我们。
大家都看过《狼来了》的故事吧!《狼来了》是一个真实的故事,讲的是:从前有个放羊的小孩,有一天放羊很无聊,想戏弄一下周围的农民,就喊:“狼来了。”农民们跑上来,说:“狼在哪里?”那个小孩哈哈大笑,说:“我骗你们的。”
第二天、第三天小孩故伎重演,农民们都上当了。第四天,狼真的来了小孩喊农民,农民以为他又在骗人,就没有去。结果小孩的所有羊都被狼吃掉了。
这个寒假,我阅读了罗曼·罗兰的著作《名人传》,文章讲述了三个名人的一生,他们分别是德国的音乐家贝多芬,意大利的雕刻家、画家米开朗基罗和俄国的作家托尔斯泰,虽然他们国籍不同,职业不同,身世也各不相同,但他们都是经历过的人生波折和坎坷,最终成为名垂千古的名人。
这三段人生中,让我最为感动的就是贝多芬的一生。
他的一生是悲惨的,坎坷的,虽然他有极高的音乐天赋,但是在献身音乐事业做着奋斗的时候,他的耳朵聋了,他在自己音乐的鼎盛时期遭到了厄运,这对一个音乐家来说,是多大的一个灾难,听不见声音是多么的痛苦,身边没有一个能理解他的知心朋友,他变的脾气暴躁,焦虑不安,但他没有保持沉默,而是用常人所不及的毅力和音乐天赋创造了一曲又一曲的不朽名作《田园交响曲》《命运交响曲》等等等等,都是他战胜病魔,改变命运的写照。他的精神光芒照耀着一代又一代人。他的美名流传千古。
我是一名中学生。,和大多数学生一样过着娇生惯养的生活,我们没有吃过苦,受过累,遇到一点小挫折小困难就选择放弃,不懂得坚持,也许我们无法理解贝多芬的高尚境界,但是贝多芬告诉我们:不要向命运屈服!我们有能力去创造我们的人生,不放弃,不抛弃,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告诉别人:我能行!
我想,这本书的阅读是我这个春节收获的最好的礼物。它教会我什么是坚强,它让我收获了如何用坚定的信念去面对挫折,用顽强的毅力去迎接成功!
“真正的光明决不是永没有黑暗的时间,只是永不被黑暗所掩盖罢了。真正的英雄决不是永没有卑下的情操,只是永不被卑下的情操所屈服罢了。”
这段话准确的描写出了《名人传》中贝多芬、米开朗斯基和托尔斯泰这三位伟人的品性。
在读这本书之前,我一直认为伟人就是伟人,他们的才智,他们的思想,都是独一无二,普通人不能与其比肩的。但读完了这本书后,我才知道所谓的伟人、名人,不是与生俱来的,他们也有可能曾经是一个失败者。他们后来的成功,是因为心灵的强大、不屈的灵魂和一颗永远相信自己的心!
,贝多芬、米开朗斯基和托尔斯泰。他们都出生于寒门,幼年便痛失父母,过着困苦的童年少年生活。贝多芬多次被爱情抛弃,又双耳失聪,在这种情况下,他却还努力创作,带给人们一个又一个的伟大作品;米开朗斯基的一生,似乎都是注定为自己所抗拒的人无休止的工作;托尔斯泰为自己丑陋的样貌而感到自卑绝望。后来在创作出巨著的过程中,他们的思想也发生着变化,豁然开朗。
他们每一个人都经历了苦难,但是他们都没有屈服,而是在苦难中培养出了一颗颗强大的心灵和一个个不屈的灵魂。真正的伟人,并非以思想或力量战胜他人的人,而是因为其心灵才伟大!
这本书使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在我们的学习和生活中,不是也可以学习这些伟人那不屈的精神吗?他们在如此困苦的环境下,磨练意志,都能成才,而我们在如此舒适的环境下,反而养成惰性吗?“所以在你要战胜外来的敌人之前,就先得战胜你内在的敌人;不必害怕沉沦堕落,只消你能不断地自拔与更新!”
《名人传》的作者是法国著名的思想家,文学家_罗曼。罗兰。《名人传》记叙了贝多芬,开基米德。托尔斯泰这三位伟人苦难和坎坷的一生,同时也赞美了他们顽强拼搏的意志,和坚韧不拔的品格。此传里的三个人,
虽然一个是音乐家,一个是雕塑家、画家,另一个是作家。但在各自不同的领域里,他们都是伟大的天才,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非凡成就!
我最喜欢音乐家贝多芬,贝多芬的童年并不像我们大多数孩子的童年幸福,贝多芬的童年是悲惨的。父亲为了让他在音乐方面有所成就。整天地把他关起来使用暴力逼着他学提琴或洋琴。值得庆幸的是,贝多芬不仅有相
当高音乐天赋还很热爱音乐,十一岁已经是乐队成员,两年后即成为大提琴手。世事不令人如意,正当他的音乐脚步遂渐站稳时,年轻的贝多芬遭受了前所未有的打击,母亲因肺病不愈而撒手人寰。随之带给他的是各种的压
力:父亲因酗酒而被辞退。两个兄弟还小,需要人照顾,此时的贝多芬担起一家之主的重担。
而在1796年后贝多芬一生的又一次磨难悄悄来临。在1796年后的四年里,贝多芬明显感觉听觉在逐渐衰退。尽量对家人,朋友、陌生人隐瞒他的残疾。直到1801年他的朋友魏盖勤医生和阿芒达牧师才得知此事。1815贝多
芬的听力完全丧失听力不得不用笔代替口与人交流。他的事业受到了具大的困难。1822年有一次贝多芬要求亲自指挥演奏,但因为耳朵的关系,现场一片混乱,两年以后,也就是1824年,贝多芬终于可以在台上自如的指挥。
我要学习贝多芬的意志和品质。
《A小调四重奏》是有名的“病愈者的感谢曲”,贝多芬将特有的雄浑气魄与抒情意念,融合成如此平易近人的旋律。创作之时贝多芬身处海立根,正值病重,十分虚弱,在完成第一、第二乐章后曾停下来,直至病愈后
才继续创作。故此作另有昵称为“海立根感恩颂”。在此之前,贝多芬在乐章中多表现的是痛楚与骚乱,之后就像阴沉的天边渐渐透露的光明,节奏越来越明朗均衡。
一段乡村舞曲替代了沉闷的冥想,一个牧童送来了柔和的笛声。贝多芬仿佛试着软弱的步子窥探自然,感谢自然。这也好像贝多芬合着手掌,虔诚的音符,渗透着他对自然的膜拜。跌宕的旋律不仅融入了贝多芬由患病到
病愈情感的演变,也是为感谢神恩;《升C小调四重奏》被华葛耐认为是音乐史上从未有的最忧郁的篇章,曲的旋律充满浓烈的哀伤气氛,此后却又典雅、奔放,尽是出人不意的快乐,所以这也是一首千绪万端的大曲;《F大
调四重奏》是他一生最后的作品。是由谐谑活泼的小快板和伤感的甚柔板、快板演绎成的不同形式的奏鸣曲。
他是一个性格孤僻乖张,不亲近于人的艺术家。他热爱自然,丹兰士·勃伦斯维克曾说“自然是他唯一的知己。”永远说艺术是孤独的,一个灵魂崇高的艺术家,总会有一精神的依靠,就像贝多芬一样,总可以在大自然
中找到灵魂的慰藉。平常人也许无法窥测他的内心,通过一个伟人的杰作,他们可以尽情的感受,或是去顶礼膜拜,也许根本无法渗透领略,更难能成为第二个贝多芬。
《名人传》由法国著名作家罗曼·罗兰的《贝多芬传》、《米开朗基罗传》和《托尔斯泰传》组成,它们均创作于二十世纪初期。“打开窗子吧!让自由的空气重新进来!让我们呼吸英雄的气息。”对于当时的年代来说
,这部作品确是一本很好的精神食粮。
首先是贝多芬,贝多芬他是一个英雄,他的全部生命,凝结成了一个力的象征。体格、道德、意志,使他的音乐呈现出暴风雨似的热情。他是一个音乐家,是写音乐的,一般人都知道,音乐创作是离不开敏锐的听觉,可
是,对贝多芬来说,他很不幸,失去了最珍贵的东西——听觉。可是,他在巨大的磨难面前,没有失去生活的勇气,在痛苦和磨难之中,高声欢唱人类的欢乐,创造出了《英雄交响曲》、《生命交响曲》等伟大的作品。他的
然后是米开朗琪罗。他是一个天才。但他自己无法驾驭自己的天赋,他缺乏意志,性格懦弱。他虽然给这个世界留下了许多伟大的作品,但是他又在不断的工作中,质疑了所有人,使自己陷入了孤独,直到死,都在工作
。工作和痛苦伴随了他一生。
最后是托尔斯泰,他所代表的,是另一类型的英雄。他用理智和信仰为自己创建了爱的宗教,他让爱成为生命的火焰。他的文章每一篇都能显示出价值。
从《名人传》中得到的启示是:“惟有真实的苦难,才能驱除浪漫底克的幻想的苦难;惟有克服苦难的壮烈的悲剧,才能帮助我们担受残酷的命运;惟有抱着‘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精神,才能挽救一个萎靡而自私的
民族……”在《名人传》的感染下,人类也正沿着巨人们的脚步,坚定地向前挺进。
每个成功人士背后都有一段辛酸的经历,也是因为有这些经历才让他们拥有坚持不懈的精神。
《名人传》里的贝多芬是一个聋人,但音乐却改变了他的一生,它是一个疯狂热爱音乐的追求者,他听不见自己所创造的优美旋律,也许就是他所追求的生活。贝多芬的“在伤心隐忍中栖身‘’深深的反映了他的一生。每个名人的一生都是痛苦的,《名人传》里记载着他们的每一段辛酸,它告诉我们人生就是一场无休无止的战斗。也许名人的意思是名门之后才能当,但是《名人传》却告诉我们每个人都是名人,只要你赋有理想,有奋斗精神,你也可以成为名人!
当我读这本书的时候,完全看不出名人么以前是多么风光,他们只是在某一个角落里微微发光。作者罗曼。罗兰所追溯的是他们的创造历程,生活艰辛。我无疑是被这奋发向上的精神所感动。对于我们90后来说,这些经历无疑是‘金玉良言’。现在的我们自渴望成功,不希望奋斗。也许我们真应该反省一下了。罗曼。罗兰把名人们刻画得如此平庸,却称他们为英雄,想想,这是为什么?
我推荐大家看《名人传》,这会让你受益终身的,伟人们的坚强会让你更有冲劲!他们与时间赛跑,他们告别崇高的社会,他们谱写了更伟大的”英雄交响曲“!
在整本书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米开朗琪罗传》,1475年3月6日,米开朗基罗出生于意大利卡森蒂诺的卡普雷赛,父亲是法官。母亲在他六岁时便死去,米开朗琪罗被寄养在一个石匠的妻子家里。十三岁时,他进入多梅尼科·吉兰达约的画室。据说由于他的成绩优秀,他的老师为之嫉妒。一年后他们分手了,米开朗琪罗转入另一所雕塑学校。不久,由于宗教信仰的冲突,他离开了那里。后来,他又先后到过威尼斯、罗马等名城,雕塑水平不断地得到了提高。
1501年,米开朗基罗回到了佛罗伦萨,完成了他艺术生涯中的一件大作品——《大卫》。在创作时发生了一件很讽刺人的故事,有一位行政长官为了显示自己的品位高雅,他对雕像评头论足,尤其嫌鼻子不好看,非要米开朗基罗把鼻子修改一下,于是米开朗基罗拿了工具就爬上雕像,在行政长官看不见的地方将手中的慢慢洒落,手中也用工具做出修改的样子,其实他一点也没动过《大卫》的鼻子,最后那位长官很满意的说:“现在看起来俊朗多了”。
《名人传》非常好地印证了一句中国人的古训:古今之成大事业者,非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拔之志。贝多芬的“在伤心隐忍中找栖身”,米开朗琪罗的“愈受苦愈使我喜欢”,托尔斯泰的“我哭泣,我痛苦,我只是欲求真理”,无不表明伟大的人生就是一场无休无止的战斗。
前两天,我读了《名人传》这本书,讲述了贝多芬传奇又悲催的事。
贝多芬的鼻子又短又方,就像狮子的鼻子一样,贝多芬有一张细腻的嘴巴,可是上嘴唇比下嘴唇向前突出。他的牙床非常结实,好像轻易地咬开一个坚硬的核桃。他的整张脸有些奇怪。
他的全名叫鲁特维可。范。贝多芬,他出身于弗拉芒家族,一个音乐世家,他的祖父叫鲁特维可,他的父亲是一个男高音歌手。
他爱共和的原则,他主张无限制的自由与民族的独立……渴望法国实现普选,希望波拿巴建立起这个制度来,替人类奠定幸福的基石。贝多芬在这过段时间创作的音乐作品中有这许多强烈的进行曲和战斗的节奏。1804年
贝多芬的耳朵完全聋了,从1805年秋天开始,他只能用笔来代替口与人交流。但是他依然坚持谱写曲子,1814年5月7日当他指挥《合唱交响乐》时,他赢得了全场的喝彩声。
在我心中,贝多芬不只是一个响亮的名字,更是一个伟人。他承受一切苦难而又不甘平庸、奋斗不息的人们最好的朋友和知己。当我们对世界的苦难感到忧伤时,他就会来到我们的身边奏响生命的悲歌;当我们与假丑恶
斗争到疲惫不堪的时候,他就会给我们以勇气和力量!
这个暑假,我读了名人传,这令我受益匪浅。
《名人传》是法国作家罗曼·罗兰所作。其中包含了三位名人的传记: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和托尔斯泰传。这三个人虽然一位是音乐家,一位是雕塑家,一位是作家。但他们都是作者心中的英雄。贝多芬在失聪中,
依然顽强创作;米开朗琪罗留给后世他用一生创作的不朽杰作,托尔斯泰在小说中,描写了千千万万个小人物,通过写他们之间的美好,来将爱一代代相传。他们是伟大的,有着不朽的灵魂。但我最欣赏的,是贝多芬。
贝多芬有一个悲惨的童年。他是在父亲的打骂和暗无天日的练琴中长大。在一七八七年,他便丧失了他的母亲。他不得不担起抚养两个弟弟的重任。在他二十五岁那年,他通过自己的努力办了一场音乐会。正当他达到事
业的顶峰时,他的耳朵渐渐失聪,这无疑是个致命的打击。但他坚持创作,为后人留下了令人振奋的《命运交响曲》。让顽强,不向命运低头的精神,一代代传承下去。
贝多芬的一生无疑是坎坷艰难的。但他从不向命运低头。他乐观顽强,将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上。“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磨难,让他更加顽强,他开始用生命谱写传奇,把他永不服
输的可贵精神渗入音乐中。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贝多芬在用他的一生诠释着。
这就是《名人传》告诉我们的。这是一本好书,值得一阅。
几十年前的一天,罗曼罗兰完成了《名人传》的写作;几十年后的今天,我读完了这本书,对这本书有了很深刻的认知。
在《名人传》中,有“一心向善,爱高于一切。就是为了御座,也绝不背叛真理”的贝多芬,有“愈使我痛苦的就愈让我喜欢”的米开朗琪罗,有“我哭泣,我痛苦,我只是欲求真理”的托尔斯泰。尽管他们的事也不同
,贡献不同,所处的时代和国家不同,但他们展现出的人格魅力却如出一辙。
他们是面对挫折时不屈不挠的斗士。贝多芬中年时双耳失聪,米开朗琪罗一直受到别人恶毒的污蔑和攻击,托尔斯泰被上流社会树敌。可他们都没有气馁,反而用不朽的作品来与困难斗争,贝多芬的《第九交响曲》,米
开朗琪罗的《创世纪》,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就是他们与困难做斗争的最佳写照。
他们是为后世留下宝贵艺术资产的伟人。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月光奏鸣曲》,米开朗琪罗的《大卫》、《末日审判》,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尼娜》《复活》这些传奇的作品为人类的文明增添了不朽的篇章。
他们是执着追求真理的勇士。贝多芬一生坚守“自由、平等”的政治信念“米开朗琪罗始终努力证明自己,托尔斯泰对无度挥霍极其不满。他们都为捍卫真理作出了巨大贡献,他们是伟大的。
感谢《名人传》,它是我人生的指南;感谢《名人传》,它是我行为的标尺;感谢《名人传》,它是我远航的风帆。
《三国演义》这本书写得非常精彩,里面的英雄多得不得了。我在里面看到善于听从别人正确提议的刘备,不像有些英雄只为个人主张不听从别人正确意见,最终导致大败。
还有机智、用兵如神的诸葛亮,蜀军在诸葛亮的计谋下,几乎都是连胜,而不像吕蒙只会硬拼没有计谋。
这本书写出了将士们的武艺高强,样子、语言描写得很仔细,还写很多人的机智,以及每个国家都有一位精忠报国的将士……
总而言之,这是一本非常好的书。
起初我并不太注意《三国演义》这本书。从在漫画展回来后,我知道了有一副三国演义题材类的桌面游戏卡牌——三国杀,我很想买一副玩。妈妈让我好好读完《三国演义》这本书,就给我买“三国杀”!其实,不用妈妈说,我也会去读,因为“三国杀”已经把我深深地吸引了!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三国时期有蜀、吴、魏三大国。其中我最佩服蜀国诸葛亮。因为他足智多谋,智勇双全!
三国是一个伟大的朝代,是一段让人荡气的历史!
刘备的成功启示了我们要想得到最好方法就要不辞辛苦,千方百计从中得到最好的。
刘备建立了蜀国不久就病逝了,只好由孔明辅佐,不想孔明一死,蜀国也将死,仅传一代就亡,难道这一切都是后主刘禅的错?刘备到底又犯了一个什么错?
刘备的功绩主要表现在力夺四郡,入西川,取汉中······刘备的成功主要能说明成一句名言:千淘万漉虽辛苦,吹进狂沙始到金。也就是说一个结论,一种说法都要经过千辛万苦的思考、研究,反复的去伪存真、去粗存精最后才能获得。
《三国演义》是我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是根据三国时期的故事编写的小说。里面的人物描写得很生动,战争场面十分精彩。魏国的曹操军队最强大,吴国的孙权最富有,只有刘备最弱小。但是,刘备手下有关羽、张飞、赵云等超级大将,特别是诸葛亮军师精通兵法、神机妙算,最后刘备终于强大起来建立了蜀国。
魏国、吴国、蜀国一直相互战争,其中很多故事不但好看,而且很有教育意义,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今天,我读完了三国演义,不禁有许多感受。
三国演义是写刘备、孙权、曹操所统领蜀国、吴国和魏国争权的故事,从桃园三结义到蜀、吴两国落败有一段非常长的过程。三国演义中仁厚的刘备,忠勇义气、自信傲慢的关羽,绝顶聪明、无所不能的诸葛亮,英勇的赵云,狡诈酷略而又雄才大略的曹操以及心胸狭窄的周瑜,忠厚的鲁肃……都给了我深刻的印象,一直忘不了这些人。
本书的主人公诺拉是一个小天才,在许多方面有着常人不能比拟的超常天赋。当看到朋友史蒂芬因为成绩不好就失去信心时,她就对用成绩来衡量一个人的优劣的方式极为不满。于是,一项计划诞生了。五年级时,在诺拉的“努力”下,她的成绩单惨不忍睹:5科得“D”,1科得“C”。惨不忍睹的成绩单只是这项计划的第一步,接下来还有第二步、第三步……很多情节既刺激,又紧张。
最后,诺拉的计划成功了没有呢?呵呵,让我先卖个“关子”,你自已去看看就知道了。
这本书的主人公叫娜拉,她的麻烦可大啦!这学期的成绩可真是惨不忍睹:五科D,一科C。可这些烂分数背后又隐藏了一个天大的秘密,娜拉是个大天才!她在三四岁时就开始读故事书,大人拼不出来的拼图她一下子就能拼出来。
但是她这么做不完全都是让她的朋友开心,更是让家长、老师明白,考了一百分有什么了不起!最后,大多数同学都跟她一起干起了“烂分数大行动”。
本书主人公诺拉虽然是一个超级天才,但她看见差生考不好就对自己没有信心,认为自己是个笨蛋时,她就从人群中跳了出来,用自己的行为向人们证明,成绩差的人不一定很笨!
看了这本书后,你会对它爱不释手,会想去看第二遍,第三遍,甚至第四遍……每一位读过这本书的同学都会有许多不同的收获。
更重要的是它还留着一个问题等你解答:考一百分了不起吗?
本书作者以幽默诙谐的语调,站在儿童的立场上提出了现代应试教育的问题,并通过主人公的独特行为,说明成绩单并不代表一切,成绩差的人不一定都是笨蛋,差生中也有天才。
虽说“考考考,老师的法宝,分分分,学生的命根。”父母、老师、学生自己都很看重分数,但成绩并不代表一切!考试、考试,成绩、成绩,有些时候,因为压力太大(要上好学校,成绩要好),天才也会被“培养”成为笨蛋。
成绩可以作为学习情况好坏的一个检验,但不能因为这样就认为成绩好的是天才,成绩差的就是笨蛋。
记起有一次我没有考到好成绩,妈妈是那么严励地批评了我,唉!要是我是娜拉就好了。妈妈,这次没考好,我下次会努力的,争取下一次取得好成绩!
我觉得这本书不光是给我们同学们看的,还是给家长、老师们看的。这本书会让你有温馨、搞笑、刺激、好多种说不出的滋味,像在不知不觉中做了无数种不同感觉的事,会让你留下快乐和满足。
文章中有这样一段话,不禁让我浮想连翩:“孩子,不要埋怨我在你生病时的冷漠。总有一天,你要离我远去,独自面对生活,我预先能帮助你的,就是向你口授一张路线图,它也许不那么准确,但聊胜于无。”当我读到这段话的时候,我不禁思绪万千,我记忆大门顿时打开使我想到了那一天。
那天我有点不舒服,头也痛地厉害,可是妈妈却破天荒地板着脸,指着书包大声对我说:“嘉嘉,今天你要去上学。”我听后委屈地乞求妈妈:“好妈妈,今天我不要去,我可生病呀!”可是妈妈就像没听到似的,一点儿也不动摇,坚定地对我说:“不行,今天必须去!”我更加失望了,觉的妈妈实在太不讲理了,简直就是没有人性。
我的眼泪都快流下来了,可是一点用都没有,最后,我只好极不情愿地上学去了,但是,正是因为那天我上学去才听到了那节语文课,并且正是因为我听到了那节语文课才考到了优异的成绩。我看完这句话后,我突然间明白了母亲的用心良苦,这时我想:“妈妈做地对,她这是”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她当时下这个决定也是痛苦的,但是为了锻炼我,她也只好下狠心。
母亲的爱是最伟大的,为了孩了的将来,要狠下心让孩子学会独立,我觉得这是一个非常正确的选择,父母总有一天会离开孩子,首先要让孩子学会独立,自食其力,这是多么的良苦用心呀!
就拿一些生活中的事说吧!有些时候,我都会要家长帮忙,妈妈总是说:“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不要强求于他人,你不可能一辈子都靠别人来养你吧!”每当那时,我都会不情愿的地去完成它,我很不理解,互相帮助不是好事吗,为什么不能帮助呢?那时我很不理解母亲,但是现在学习了这篇作文,我想通了,妈妈并不是在训斥我,而是因为,她爱我才会让我学会独立生活,用自己的劳动换取成功的果实!还有一次,是冬天得早晨,我迷迷糊糊的起了床,又因为太冷钻进了被窝,大喊:“外婆,帮我找衣服!”妈妈刚刚也醒了,听到后对我说:“湛湛,不要麻烦外婆,自己到衣柜那里找衣服!自己的事情自己做!”我听到了,只好不情愿地哆嗦着去找衣服!这些不理解我都想通了,这都是因为妈妈爱自己!
天下所有的母亲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好,但有一天,她们都会离开自己亲爱的孩子,唯一的办法就是让孩子学会独立!
今天,我读了《学会看病》,有很多感受、体会和收获。
《学会看病》主要说了:母亲让生病的儿子独自去医院,学会了看病。
“学会看病”这四个字中,“学会”在文中是详写,“看病”则是略写。而且“看病”只是一个例子,母亲真实的意愿是让我“学会独立”。
而现在,我们很多家长都不能放手让孩子独立面对生活,总是“拽着他跑”,什么事都包办,即使孩子想自己做些事情,也会被家长阻拦:孩子想烧菜,家长会说:“别弄!不小心油锅着了或手被烫了怎么办?去,去,去!一边去!把你学习搞好就行了!”;孩子想自己插电源,家长会说:“哎!不要命啦!电是看不见的,不小心碰到了怎么办?!以后插电源叫我,听到了吗?!”;孩子想自己洗衣服,家长会说:“停!你又不知道该摆多少洗衣粉,怎样才能洗干净,就别瞎起哄了!”……
要想让孩子学会独立,家长首先要有放开孩子的决心和勇气,一旦家长下定决心,孩子也就会脱离父母的怀抱,独立面对社会,面对生活。
读了这篇文章,我很佩服文中妈妈的行为和勇气。在生活中我和孩子经常遇到文中这样的事情,可我从没想过让一个孩子独立完成。我总是对自己说孩子还小,以后长大了孩子会做的,其实还是一种溺爱心里。
我们家在新华路南住,每天早晨上学要二十多分钟的路程,家里有电动车,可以很快接送孩子上学,为了锻炼儿子,我和儿子没人一辆自行车,我天天陪着他骑车上学。有时,他在家磨蹭快迟到了,他说妈妈咱骑电动车吧。我还是坚持骑自行车,这样儿子就改掉了在家磨蹭的习惯。但星期天我去上班,我不会让孩子独自在家,我会把他送到他奶奶家,其实我应该让孩子自己在家,或自己坐车去奶奶家,对他说怎样去做就可以了这对孩子的成长很重要。
文中的妈妈说的很对,总有一天,孩子要离我远去,独自去面对生活,我预先能帮助孩子的是让他学会独立。
最近我学了一篇课文,叫“学会看病”。讲了一个这样的事:一位母亲的儿子生病了。她当过医生,所以,以前得病都从家里给儿子治。这次她想锻炼锻炼自己的孩子,想让孩子自己去医院看病。孩子去了,心却软了,真想让孩子留在身边。时间像沙漏一样艰涩的流着,她心如刀割……孩子回来了,孩子回来了,孩子回来了,她的心终于放了下来,“我已经学会了看病,看病不过如此……”
孩子没有独立生存的能力怎么行呢?现在的家长把自己的孩子当掌上明珠:放在手上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不知该怎么疼怎么爱。我们现在既任性,又依赖家长。家长应该学会放手,给我们一些锻炼的机会,否则,溺爱我们最终成害我们!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书让我们懂得了很多,《学会看病》这篇文章更是让我受意匪浅,同时也是那些不理解父母的孩子有时改变和感悟。
《蘑菇婆婆》主要讲的是蘑菇婆婆和老歪的故事,但整篇文章都是由顽皮又具有探险精神的“我们”来穿插的。
蘑菇婆婆有许多蘑菇,住在林子里,在人们口中她是“怪物”,是又怕又新奇的“怪物”。但通过我们与她的接触,发现她是一个想复仇又下不去手的人。她还会酿甜甜的果子酒;抽呛呛的水烟;烧香香的蘑菇。每当到她家做客,她都会拿蘑菇来招待我们。
可老歪就不同了,拿着他那小小一袋蘑菇,硬是不给我们吃。老歪脑袋歪着,所以我们都叫他老歪。他拿枪杀了许多生灵,于是他发誓再也不用枪了,并且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
老歪尽管做错了事,但他勇于担当,勇于承认。知错就改,我觉得是好样的,我们因该向他学习。做错了事不可怕,人非圣贤,谁都有做错过事,错了就是错了,没有什么借口与理由,但要知错就改,下次不再犯同样的错误。
我的身边有许多这样的例子:偷东西而良心不安自首的小偷;闯了红灯虽然没被监控拍到,但还是主动交罚款的妈妈;未经我允许动我东西的妹妹……
这个故事使我知道了做人的基本道理:“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你,人之道也。”
今天,充满期待的我翻开了《蘑菇婆婆》这本书。
第一章写了《障眼法》,我一开始觉得奇怪:蘑菇婆婆与障眼法之间有什么关联呢?随着阅读的推进,我才明白,“蘑菇婆婆”在大家眼里就是一个使用了障眼法的妖怪。这里面还牵涉到老歪与两个“不二掌”的故事;老歪与“蘑菇婆婆”的故事;几个小鬼头与老歪的故事。讲述了曾经被老歪杀死的土匪头女儿,她就是“蘑菇婆婆”,“蘑菇婆婆”为了替爸爸报仇,到处采集毒蘑菇,想有朝一日把老歪毒死,但却迟迟未下手的故事。这个故事有天真烂漫的感觉,可见张炜叔叔虽然已过半百,却仍然富有童心。我喜欢故事里的“我”和虎头的好奇心与勇气,也喜欢他们的坚持到底和聪明机智。
故事的结尾给我们设置了一个悬念,老婆婆又在采蘑菇了,这一次会不会真的把老歪毒死呢?还是依然不下手?给了我无限的想象空间,我想,她这一次一定会将老歪毒死吧?可是我又不希望将他毒死,因为老歪也算得上是个好人,而毒死好人的结局终究是不尽人意的。
我觉得张炜叔叔写的这本书非常有趣,建议你也去看一看哦!
这个故事的主角是以虎头为首的一群孩子,虎头的舅舅老歪以及“蘑菇婆婆”。
第一章写了《障眼法》,我一开始觉得奇怪:蘑菇婆婆与障眼法之间有什么关联呢?随着阅读的推进,我终于明白了:原来“蘑菇婆婆”在大家眼里就是一个使用了障眼法变成人的妖怪。这里面还牵涉到三个故事:老歪与两个“不二掌”的故事;老歪与“蘑菇婆婆”的故事;老歪和虎头这帮孩子的故事。讲述了曾经被老歪杀死的土匪头的女儿,为了替爸爸报仇,到处采集蘑菇,想经过自己与老歪之间的交易,能有朝一日把老歪毒死,但却迟迟未下手。这个故事有着天真烂漫的感觉,非常的神奇。作者张炜叔叔站在我们孩子的角度去看故事里大人做的事,可见张炜叔叔虽然年过半百,却仍然富有童心。我喜欢故事里的一群孩子的好奇心与勇气,也喜欢他们的坚持到底和聪明机智。我也想经历这样一次奇遇。
故事的结尾给我们设置了一个悬念,老婆婆又在采蘑菇了,这一次会不会真的把老歪毒死呢?还是依然不下手?给了我无限的想象空间,我想,她这一次一定会将老歪毒死吧?可是我又不希望将他毒死,因为老歪也算得上是个好人,而毒死好人的结局终究是不尽人意的。
我觉得张炜叔叔写的这本书非常好看,建议你也去看一看哦!
《少年与海》,一本有关妖怪的书,讲了三个心中充满好奇的孩子,在一次次惊心动魄的故事中,逐渐成长起来。
书中,一共有五个故事,分别是:小爱物、蘑菇婆婆、卖礼数的狍子、镶牙馆美谈、千里寻芳邻。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卖礼数的狍子。
看完这本书后,我想知道世上真的有妖怪吗?如果有,我觉得他们一定很可爱,有毛茸茸的耳朵,又长又细的尾巴,他们不穿衣服鞋子,因为他们有厚厚的毛发。他们有自己的语言,有自己的家园。如果,有一只妖怪一下子跳到你面前,一边笑着打量你,一边摆弄你的身体,那时,你不需要害怕,因为那只妖怪肯定是第一次看见人类,觉得好奇,就看看摸摸你的身体,想知道你和他为什么不一样。如果有一只妖怪向你攻击时,你不需要慌张,因为他只想吓唬你,他是一只爱恶作剧的家伙,如果你真的疯一样地逃走了,那只妖怪一定会在你身后哈哈大笑,并把你滑稽的样子告诉同伴,那时你在他们那就“火”了!
妖怪不一定有,但一种妖怪一定有,那就是欲望!人类因为有欲望,变得滥杀无辜,变得可怕,可怕的就像一个恶魔。就因为有这种欲望,有多少动物濒临灭绝,有多少森林变成沙漠,又有多少河水变成垃圾河……我相信,人类的这种欲望会亲手将人类推向死亡!
不管世上有没有妖怪,不管书中的故事是不是真实,我都喜欢这本书。现在,我看完了书,但心中还回想这那些可爱的小妖怪呢!
善良乃人之天性,其力量却不容小视,足以扭转局势。它如此巨大的作用。在《蘑菇婆婆》一书中被展现的淋漓尽致。
读完此书,恍然悟道:善良,宽容,可以化解仇恨!以祥和的爱心,宽容地看待周围发生的任何事情,就可以建立一个真正和睦自然的精神世界。
善良、宽容可以化解仇恨,这样的情节不仅小说中有在我们的生活中也存在,正如战国时的经典故事“负荆请罪”。赵国将军廉颇和蔺相如产生了矛盾,廉颇三番五次地挑衅蔺相如。而蔺相如的大度风范和善良举措使得廉颇负荆请罪,演绎了一场将相和的千古佳话。,他度量宽宏,心地善良。有一次和一个小兵闹矛盾,,。小兵深受感动,。还有音乐家李斯特,他在开音乐会时,有人冒充他的学生上台演奏,他不但没有责怪那个人,最后还收她为徒。文中的“老歪”和“蘑菇婆婆”正如蔺相如,,正是他们的善良和宽容化解了矛盾,化解了仇恨,是值得我们深思的:有了善良,学会宽容,即使千里冰封也会春暖花开、即便是山重水复也会有柳暗花明的那一刻。
《蘑菇婆婆》给我的启迪是其他文章不可比拟的,它让我懂得仇恨是可以化解的,善良和宽容可以使仇恨土崩瓦解。更不要因一点小矛盾而耿耿于怀,退一步海阔天空!
那种感觉从内心深处迸发出来,时而像大海汹涌澎湃,时而又像小溪涓涓细流,让我激动不已,故事情节在情理之中又在意料之外,简爱毅然决然的离开罗切斯特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心都要碎了。
明明相爱的两个人却不能在一起,他们那么热烈向彼此伸出了双手却发现原来两个人都站在悬崖上,隔开他们的是深不见底鸿沟,于是在一个清晨简爱静悄悄的离开了爱人的怀抱,而迎接她的是根本就没有任何预知和打算的未来。
爱情伤透了我那位并不美丽但却有颗纯洁高贵的心的女主人公,她时时刻刻思念着她的主人—她灵魂的主人,她爱情的主人,她真的很爱很爱,只是当她的爱情在突然出现了一个已经完全疯掉的罗切斯特太太时完全崩塌了。
她还来不及思考就已经出现了,于是她只身能只身潜逃,什么都没有想,什么也想不了,面对爱人的挽留面对爱人的解释与忏悔,她同情,她流泪,可她没有留下,纯洁如玉的爱情不能有丝毫的瑕疵,爱情已是全部,而此时残缺了一点就应该完全放弃。
她流浪挨饿,痛苦,可是依然想念着男主人,虽然不英俊却浑身散发着无限魅力的男主人公,给了她唯一爱情的男人。
时间一点点的过去,心情已经平复的她还是忍不住想要去看看那个让他日夜思念的人。或许那只是三五天的停留,而急切激动的心面对的却是已经长满杂草的废墟,城堡已被一场大火毁坏的面目全非,她的爱人此时在哪?
这里到底发生什么事情,听到以前的仆人说“已故的罗切斯特先生”时,她已经没有任何思想,对于她这意味着什么,是不是意味着她的生命也将在此刻停止了呢?她以为她的爱人已遭不测,可当她理解了说的是爱人父亲时,悬着的心“咚”的沉底,我仿佛能听见心情变化的声音。重新面对主人时,面对已是残疾的爱人时,她是爱恋的,温柔的,也是毅然决然的,只是这次不是离开而是留下,永远的驻足已在瞬间替代了短暂的停留。
多么美丽让人向往的爱情啊!用此生来追求来等待都不为过。
《简爱》是十九世纪最伟大的作品之一,它是女作家夏洛蒂的光辉之作。
这本书细腻生动的描写了女主人公简,坎坷的成长之路,她从小饱受折磨,父母早逝。
简的童年没有欢笑,没有快乐,只有那痛苦和折磨,自小寄人篱下,仰人鼻息中过活。虽说她幼小脆弱的心灵就受到这样沉重的打击和伤害,但也更她长大时那骨子里的坚强不屈、百折不挠。
她在一次又一次更加强烈的暴风雨中,毫不瑟缩。永远不想恶势力与困难和磨难低头。
简这位令人敬佩的女人,她就像那广阔荒凉的土地中的一株嫩绿的小草,终日经历狂风的袭击,和雷雨的摧残,她在狂风暴雨中确实那么的镇静,依然昂着头,挺着胸,高傲地看着远方,在她的眼里,那远方不是暴风骤雨,而是那雨后的阳光与彩虹,是微笑,是鲜花,是最温暖的拥抱,是温馨的祝福,是所有世上最美好的事物!
有一首歌里的歌词是这样写的,“阳光总在风雨后,请相信有彩虹”。简就是在那风雨后,遇到了阳光,遇到了彩虹——罗切斯特先生,她一生的幸福。
上个学期,我读完了《简爱》这本书,虽然已经很长时间了,但那一副副感人的画面,依然闪现在我的脑海里。
在简爱小的时候,命运把简爱抛到了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生存环境。虽然身边的人多简爱十分嫌弃,蔑视,但她并没有屈服。
相反,她已弱小的身躯,做了令对手们胆战心惊的抗争,直至被逐出她容身之处的盖茨合德。
后来,她得到了一次进校的机会,然而,在学校里的生活并没有他想象的那么美好,幸福。在学校;哦。她受尽得屈辱,但她从同样
受辱的海伦那里得到了一种内在的力量,变得格外钢强她没有在屈辱中沉沦。而是更加奋发上进。她像一颗顶风冒雪的小草,顽强的成长
简爱经历了地狱的烤炙,炼狱的净化,最后达到了大彻大悟的天国这一理想境界,她这种顽强,乐观的精神,正是我们要学习的。在
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许多困难,所以,我们一定要坚强,要有战胜困难的勇气,而《简爱》就给了我坚强和勇气,时刻奋发向上。
简爱那坚强,乐观的精神,将永远铭刻在我的心里,伴随我的一生。
《简爱》这本小说主要写了简爱和罗切斯特之间的爱情故事,写了他们两人之间的爱情的一波三折。
简爱的身世非常的凄惨。从小家境贫穷,失去了母爱,父爱从此之后就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从小就承受着与和她同龄的人的不同待遇。但终于有一天她去罗切斯特家中做了一个家庭教师,但她不认为自己只是一个家庭教师好象和罗切斯特之间是有等级差距似的。
她并不会因为自己只是一个仆人而自卑反而她认为自己和罗切斯特之间是平等的。所以让罗切斯特震撼了,使罗切斯特也把简爱看成一个像朋友一样的人,经常可以和她聊聊天。久而久之两人就产生了感情。当两人要结婚时,简爱才知道罗切斯特是有一个发了疯的妻子的人,所以选择了离开。
但当简爱要跟另一个人结婚时确想起了罗切斯特,于是简爱拒绝了。简爱回到了罗切斯特以前居住的府邸但是看到的却是一堆灰烬。之后又和罗切斯特结了婚。小说的结尾以罗切斯特的残疾奇迹般回复为结尾让我感受到了爱的力量的强大。小说告诉我们人的最美好的生活是人的尊严加爱。
最近,我读了高尔基的着作<童年>。<童年>它与<在人间>及<我的大学>被人们称为“自传体三步曲”。高尔基的童年悲惨,令人怜悯。书中阿廖沙父母双亡,外祖父脾气十分暴躁,只有外祖母最疼爱他。外祖父不太喜欢他,他还经常受到外祖父的毒打。俩个舅舅更是讨厌他。就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他却勇敢的走了过来。这令我深深的体会到了当时那个年代人心的丑陋。
相对于我的童年来说,那简直就是天差地别!我们的童年是如此的灿烂幸福又美好,如此的无忧无虑,没有烦恼没有多少苦痛。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得什么叫做“打”,因为他们从未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时候。他们丰衣足食,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姥姥姥爷的心肝宝贝,从来都是想要什么就可以有的。只是在父母的庇佑下不受风雨,从不受到飘荡,独立的滋味。而阿廖沙的童年却是经历了常人难以想象的沉重。
可是,阿廖沙在如此一个黑暗污浊的环境中,仍然保持着对生活的勇气和信心。而我们处在这样优越的环境下,为什么都不能同他一样呢?
阿廖沙教会了我们,要珍惜眼前这美满幸福的生活,抓住我们无忧无虑的时刻,要努力学习是就要不断前进,要懂得身在福中要知福!
如今,眼看童年要流逝,迎来的是我们从满活力的少年,让我们好好珍惜童年,让我们努力进取,让我们记住并永远留住我们的童年吧!
每一个人都有一个值得自己回忆的美好时光,那就是童年,但前苏联文学家高尔基童年却十分悲惨。
<童年>这本书的主人公阿廖沙的原型其实就是作者,里面讲述的故事既充满黑暗,又有一丝光明,在冷酷无情中看到人性的光辉。
一直读下去,我进入了作者儿时的世界。作者三岁时,父亲病故,母亲带他回了娘家。可他的外祖父贪婪而残暴,两个舅舅又十分冷血,为争夺财产害死徒工小茨冈。外祖父不停地剥削雇工、放高利贷,但资本主义俄国的发展断了他的发财梦,从此破产以至于贫困潦倒。作者可怜的母亲改嫁后,生病而死,十一岁的作者被外祖父残忍地赶出家门,到社会上自谋生路……
我一直以为童年是人生中最幸福的阶段,可读到这儿时,我才知道不是每人都拥有快乐的童年,我不禁感到我比阿寥沙幸福多了。他的童年黑暗而压抑,而我的爸爸妈妈都很爱我,给我阳光,给我温暖。所以我的童年,充满欢乐。
就当我同情作者的悲惨遭遇时,作者的处境终于迎来了缕缕阳光。他的外祖母像天使般把他引向光明。正如文中所写:“在她没来之前,我一直在黑暗中摸索,她出现后马上把我领到光明世界……是她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使我充满了坚强的力量,以应付困难的生活。”她给予作者知识与希望,使他学会坚强。
即使这样,作者的童年也让我感伤,同时我也意识到,我们今天丰衣足食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我们应该好好珍惜。
但是,逆境出人才,高尔基的童年磨砺了他。严峻的生活反而使他奋进的脚步更加坚定。最终他成为了一位意志刚强、是非分明的伟大文学家。他的成功是由于他对知识的渴望,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以及他的不断奋进。他由始到终都相信自己能跨过生活路上的坎坷。于是,他用智慧除去阴霾,用知识照亮人生。
<童年>使我受益非浅。我们应珍惜生活,知足常乐。对明天充满希望。如果要获取幸福,必须靠自己的双手奋斗。如果坐享其成,那么伴随着太阳的东升西落,人生也一事无成。
由衷地敬佩高尔基,我会像他为了理想而不停努力。我相信,迎接我的一定是一个光辉的未来。
这几天,我读了苏联著名作家高尔基写的<童年>。它是高尔基自传体三部曲中的第一部,讲述了一个叫阿廖沙的孩子的童年故事。这本书对我的启发很大,它让我了解了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家庭。
这本书是作者真实生活的写照,高尔基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再现了黑暗统治下的孩子从觉醒到长大的苦难历程。阿廖沙是一个悲惨、可怜的小孩,他的童年是在外祖父家度过的,他的生活可不像我们现在这样幸福,充满阳光和爱。他的外祖父性情暴躁,贪婪、自私;两个舅舅也很自私、粗暴,这些都在年幼的阿廖沙的心里留下了深深的烙印。
阿廖沙是一个善于观察和十分敏感的好孩子,能辨别是非,有坚定的、不屈不挠的意志,虽然他生活在一个不太好的生活环境里,但这反而让他成长为一个坚强、正直、勇敢、自信的人。阿廖沙还是一个善良的孩子,它很同情穷人,经常帮助他们。
这本书让我了解到了当时沙皇统治时期的困苦生活,让我知道了现在的美好生活的来之不易。我们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热爱生活,努力学习,用自己的能力和智慧把这个世界建设得更加美好。
童年,是美好的;童年,是灿烂的;童年,是……每当想起小时候,我总是情不自禁地笑了起来,因为我的童年很幸福,很快乐。但是,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童年的书,书中的主人公阿廖沙的童年却充满了悲惨。
主人公阿廖沙是一个3岁丧父,只有一个残暴的外祖父,两个自私、市侩的舅舅的可怜的孩子,不过还好,他有一个爱他疼他的外祖母。每当外祖父粗暴地打阿廖沙时,外祖母就会护着他。尽管如此,阿廖沙的身上还是经常会受伤。不过后来,慈祥的外祖母却被两个舅舅害死了。
其实,这正是作者高尔基的童年。高尔基幼时丧父,寄居在经营小染坊的外祖父家,但外祖父i对他很不好。他十岁开始谋生,其童年和少年时期一直是在社会底层中度过的。人间的苦难,生活的辛酸磨练了他的斗志;他在繁忙劳动之余,仍勤奋学习,自强不息。
而看看阿廖沙和高尔基,又看看我们。我们可以在明亮舒适的教室中读书,他们不能;我们可以不用自己辛苦劳动就能获得舒适的环境,他们不能;我们可以饿了就自己去买东西吃,他们不能;我们可以有一个完整的幸福的家庭,他们不能。但是,他们能在困难面前不低头,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勤奋学习,我们,却不能。
同学们,我们可以有如此舒适的环境来学习,是我们的荣幸,让我们赶紧抓紧时间,让有限的时间创造出无限的价值!
这天,我读了<童年>这本书,我深有感触。
<童年>这本书写得是高尔基的爸爸死了,高尔基跟妈妈来到外祖父家,外祖父家家业开始衰弱,两个舅舅在争家产。外祖父变得粗暴,专横。曾把跟他奋斗几十年的格里戈里踢出大门,曾把高尔基打得失去知觉。而外祖母善良,慈爱。处处保护高尔基,她还有一肚子的童话。听的连大人都赞叹不已!
高尔基又在继父那里生活,继父又是一个五毒俱全的人,常常打高尔基的母亲,所以他们又离开继父,又到外祖父家,可此时外祖父家破产。不久母亲又死了,高尔基只有自谋生路。
读完<童话>我很是愤怒,因为反感外祖父,外祖父太粗暴,将高尔基竟打的失去知觉,因为他冷酷无情,竟把格里戈里踢出门外。
读完<童话>我很脸红,我们的童年是一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小皇帝?生活。而高尔基却在和生活斗争,童年充满了仇恨。
听了我的感受,那就珍惜童年吧!
可怜的高尔基3岁丧父,失去了亲切的父爱,跟着母亲和外祖母,来到了外祖父的一个小染坊。从此,黑暗的生活降临到高尔基的头上。外祖父的脾气十分的暴躁,经常打外祖母和高尔基,使高尔基幼小的心灵出现了阴影。
后来高尔基又结识了知心朋友小茨冈,两人无话不谈,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可是,好景不常,可怜的小茨冈就被两个凶狠的舅舅给害死了。高尔基就这样失去了好友。
雅可夫和米哈依尔是魔鬼,欧打自己的老婆,还天天闹着要分家产,兄弟之间一点也不团结,两个儿子萨沙也被教坏,处处捉弄高尔基。
此后,高尔基又认识了木匠“好事情”,成了好友。结果被外祖父赶走,高尔基得了个继父,十分凶常打人,几年后,最疼爱他的外婆死了,母亲也死了,就被外祖父赶出门靠捡垃圾为生。
这“一家子蠢货”外祖父卡什林性情暴躁、乖戾、贪婪、自私;俩个舅舅米哈伊尔和雅科夫也是粗野、自私的市侩,连小孩也与他们一起热烈地参加了一份。只有善良、和蔼,富有感情的外祖母让他生活在这种环境下有一丝丝的安慰。
在暑假里,我读了许多课外书,最令我感动的要数高尔基的<童年>了。
<童年>讲述了小孩阿廖沙三岁到十岁这段时期的生活状态,他在幼年时期就失去的父亲,勤劳善良的母亲因无法养活他,只好把他送到外祖父家度过童年。他从小饱受痛苦的煎熬,受尽外祖父与两个舅舅的虐待,幸好还有慈祥善良,聪明能干的外祖母,把他教育成一个正直勇敢,充满爱心的孩子。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想想<童年>中的主人公是多么的贫苦,连学都上不起,每逢过年过节才能吃上一顿好的,一件衣服要穿上好几个月。
再想想现在,我们每天都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上课,回到家里还有很多好吃的随便吃,想要什么要什么。每天都生活在蜜罐里,是多么的幸福啊!我一定要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好好学习!#p#副标题#e#
我们的童年都充满了快乐,喜悦。可是高尔基的童年却如恶梦一样,像一道道深深的裂痕,今天,我就读了这本<童年>。
高尔基小时候父亲死了,母亲也改嫁了,从小就与外公、外婆生活在一起,外婆是一个慈祥的人,经常给他讲故事。而外公很严厉,经常打人,高尔基与外公、外婆经历了许多事情,认识了许多不认识的人。在这里,他结束了童年,外出谋生了。
在众多事件中,有些事情让我印象非常深刻。比如那一次他父亲的死,还有那次大火等。众多沉重的事情体现出作者童年的艰苦。那次大火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作者用天真无邪的眼神,记录了一次大火,描写了在房子着火后全家人的混乱。
其实,我家也着过一次火,但很小,只是锅烧着了,可就是那一次,我都恨不得把所有东西都往上面砸,也闹得天翻地覆。而高尔基家里却是一场大火,那简直就是一片火海,要是那么大的火出现在我们家里,那还不是得把整个房子都给烧没了?而且,那里的我不知道丁点儿的防火措施!
珍惜我们现在的生活吧,那些整天都抱怨生活的人,应该好好珍惜眼前的幸福。对比高尔基的童年,我们真是太幸福了,我们一定要好好珍惜现在的生活,让每天都过得更加美好!
读了<童年>这本书,我深深地感受到了高尔基童年的悲惨。()他既没得到父亲的关爱,也没得到家庭的温馨。六岁时父亲就去世了,同事由于家庭条件不好,他外祖父的脾气非常暴躁,而且两个舅舅又是贪婪自私的人,这使他的童年的生活一点都不愉快!
虽然家人很多,但是在家里,只觉得自己是孤零零一个人,家里充满了杀气,令他窒息,过着光怪陆离的生活。只有从他的外祖母才能得到到爱,让他才有了家的感觉!
外祖母对她很好,每当外祖父打他时,都是外租母解围,安慰她给他讲故事!
后来最爱他的外祖母也死了,外祖母死后没几天,外祖父就把高尔基赶出家门,自己一个人独自生活,那时他11岁!
我今年也是11岁,但是在家有父母的关爱,在学校有老师们的惴惴教导。我的童年和高尔基相比,我实在是太幸福了!我不能身在福中不知福!我应该好好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努力学习,不能光去享受,如果这样生活,那么这个人的一生一点意义都没有!我要向高尔基学习,学习他坚韧不拔的精神,珍惜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做一个有理想的人!
前几天,我读了高尔基自传体三部曲中的第一部<童年>,主要描写阿廖沙三岁到十岁的童年生活,生动地再现了十九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下层劳动人民的生活状况。作品主要塑造了两大类人物形象,一类以外公为代表的自私、残暴的人,一类以外婆为代表的正直、善良的人。
外公经常毒打外婆和孩子们,他吝啬、贪婪、专横、残暴,是阿廖沙最讨厌的一个人。而外婆却是一个慈祥善良、聪明能干的、热爱生活、胸怀宽大的人。
阿廖沙的童年是不幸的,比起我们有天壤之别,我们的童年是幸福的,我们有明亮的教室,精致的桌椅,我们的生活是灿烂的,没有烦恼和痛苦,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我们多幸福啊!想要什就给予什么,我们要珍惜如今美满幸福的生活,我们要抓住童年,不要身在福中不知福,抓住童年的美好时光,留下我们对童年美好的印象吧!
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高尚的人谈话。”读了《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这部文学作品后,我深有感触。这本书不仅让我了解了主人公童年、少年和青年时代的生活及命运,而且还向我们展现了世纪之交广阔的时代背景下一代人的成长历程。
高尔基出身贫寒,有着不幸的童年。他捡过破烂,当过学徒和杂工,受尽了欺凌与虐待。就是在这悲惨而又艰苦的生活中,高尔基仍如生命力顽强的小草,艰难的生长并且绽放。我多么渴望像高尔基那样,做一棵“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小草啊!多么渴望像他那样,到知识的海洋中去遨游。同高尔基相比,我真是羞愧万分。平时在学习中遇到一点挫折我就难以面对,甚至会半途而废。
主人公那种强烈的读书欲望以及顽强的学习精神,使我想到了自己:家中厚厚的书,却让它们闲着,难道是“书非借不能读?”不,自以为知识已经很丰富了,可恰恰相反,不是说“学无止境”吗?难道只有在逆境中才能更好地成长?不,当我读完这本书后,才真正明白:“学习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道理;才真正体会到只有勤奋学习,长大后才能有所作为。
《昆虫记》是法国的著名科学家和科普作家法布尔的著作。他用了一生和时间,在非常困难与非常艰苦的环境下,仔细观察了各种各样昆虫的生活,还有它们为了生存和繁衍后代而进行的斗争,然后将他观察到的写成了这部好书。
读了这本书,我由衷地赞叹大自然的神秘景色。在我们生活的地方,在我们不注意的某个角落,每一刻都发生着一个个动人的故事。瞧,那蜘蛛织的网来,比设计师设计的还规范;还有那黄蜂建造的巢,实在太精美,雪一样的白,摸上去比天鹅绒还要软。
当我读完蝉的部分的时候,我更是感动万分,为了那地面上短暂的三个月,它们要在那暗无天日的地下要孕育三年,它们的每一次鸣叫,都是在为自己的生命喝彩,虽然它们自己几乎是听不到的,但这是一种对生命的珍惜呀!
我十分佩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而付出的精力。对待昆虫,法布尔就像是对待自己的亲人和朋友一样,不论是带有剧毒的蝎子,还是令人作呕的食粪虫,他都给它们喂食,为它们不辞辛苦地为它们找伴侣。他十分细心地呵护它们,善待它们。
看《昆虫记》以后,我越发感觉人类要和自然和谐相处。我要学习法布尔勇于探索世界的勇气,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不懈,即使条件艰苦,也要为自己的理想不断奋斗!
我第一次看《昆虫记》还是一年级的时候,那时,我还有点看不懂。妈妈鼓励我说:“这本书是法国一个很名的昆虫学家写的,是世界名著呢!你只要多读几遍就会发现这本书很好看。”
于是,我用心地去看。果然跟妈妈说的一样,这是一本非常有趣的书。我深深地被它吸引住了,每看一遍都有新的收获,真是百看不厌啊!
一打开书,我首先被有趣的题目吸引住。《大自然的清洁工》、《穷凶极恶的刽子手》、《行为诡秘的隐士》……我接着往下看,发现它们其实就是我们熟悉的粪金龟、螳螂、蝎子。
看着看着,我似乎来到了昆虫的世界。我看到了阴险的萤火虫正在吃蜗牛;小小的菜青虫在一片绿叶上吃着自己的卵壳;被管虫正忙着做它那件三层的外衣。我听见蟋蟀在青青的草丛中,放声歌唱;金龟子正在说悄悄话;孔雀蛾为找对象而争吵……
《昆虫记》还让我明白了观察和耐心对学习来说是多么重要。法布尔为了观察昆虫,经常几个小时一动不动,有时为了观察昆虫的一生变化,还会连续跟踪观察好几年。可以说,没有耐心观察,法布尔就不会成为昆虫学家,也就没有了这本世界名著—《昆虫记》。
近几天,我在读一本很有意思的书,名字叫《昆虫记》,它是法国著名的法布尔写的。里面讲的昆虫都非常有意思,比如说:蜣螂、大节腹泥蜂、横纹金蛛……等。其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是关于大节腹泥蜂。下面,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神奇的大节腹泥蜂。
我给大家介绍的是会记路的大节腹泥蜂,讲的是:法布尔在一天中午捉了十二只大节腹泥蜂,又分别放在十二个信封里,然后又把十二个信封放在一个大玻璃箱里,接着又把玻璃箱搬到两千米以外的地方,又把箱子里的蜜蜂的腹部点了两个白点。
法布尔把箱子打开了,被释放的蜜蜂惊慌失措,忙活了半天,蜜蜂们终于找到了方向,它们一个劲的往南飞。五个小时着之后,法布尔回到了有蜜蜂的山坡上,已经有两只点着白点的大节腹泥蜂飞回了山坡,法布尔欣喜的喊道:“原来蜜蜂也能记住回家的路呀!”
读完这本书,我不紧收获到了知识,而且收获到了快乐,书里讲的动物很有意思,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慢慢的,法布尔就喜欢上这里的植物和动物了。如果他种很多花,就会有蜜蜂和蝴蝶来“参观”。你看那样多有意思啊!
他的理想是把昆虫的事业做好。
法布尔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研究所,他把它称作“荒石园”,还有了自己的土地,荒石园就是在那块土地上建成的。那块土地上长满了野草、野花,吸引许多小动物,有蝴蝶、蜜蜂,还有切叶蜂、泥水匠蜂和蜥蜴等等!多有趣的荒石园啊!
这些昆虫都是法布尔的伙伴,也就是这些昆虫为法布尔提供了研究的帮助。
你们知道法布尔为什么喜欢研究吗?你们知道他的研究室是有什么奥妙之处吗?如果你们不知道,就让我来告诉你们吧!
从他第一次去爬山(不是去玩,而是去观察周围的动物和植物)就发现半山腰有一枚蓝色的蛋,当他把蛋拿在手里的时候,才看见一只母鸟在头上焦急的飞来飞去。法布尔在回家的路上碰到了牧师,牧师用一种焦急的声音对法布尔说:“你不能那么做,赶快把它放回去,那是只性格倔强的石鸟的蛋,它妈妈会为此焦虑而死的!”法布尔对此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在以后的日子里,他总是跑向房后山上的森林里去玩,还发现了各种各样的野菌,最奇特的一种长的像梨的样子,上面还有一个小洞,手指头往里一伸,就能冒出一股烟。
在我生日的时候,妈妈送给了我一本记录着许许多多只昆虫的书——《昆虫记》。它是法国著名作家、昆虫学家法布尔的著作。一看上这本书,我就立刻被书中的内容深深的吸引住了。这是,我面对的好像不再是枯燥的文字,而是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
在那个世界里,我认识了许多性格各异的昆虫朋友们:有“身穿一身似乎少了布料的短身燕尾服”的杨柳天牛,有行动总是小心翼翼的萤火虫,还有只需要一根针就可以捕捉到猎物的老猎手节腹泥蜂……不过,这里面最值得一提的就要数可爱的蝉——小乐了。为了看到这个世界,它在地下等了四年,可来到大地上后,却只能再活四个月,但它依旧活得多姿多采,真是值得我学习!
小时候,我也接触过不少的昆虫,可从来都没有发现昆虫的世界是那么奇妙,原来每只昆虫都是独一无二的。到底是什么让法布尔写出了这么细致生动的文章呢?哦!我明白了!是作者对昆虫们的细致观察呀!只有他用心观察才能够写下这么优美的文章。真令我敬佩!
《昆虫记》里的昆虫让我学会了乐观、坚强,它的作者让我学会了要用心观察每个细节,这本书真是让我受益非浅。
生命里有多少的无奈和惋惜,又有多少的愁苦和伤感。华灯初上,时光流转,他与她的曾经留下不可抹灭的痕迹。那些无处安放的曾经,破碎的让人心疼,他推开了所有的人,唯一把她放在心上。他想应该守候,继续这么守候着。
有人曾说“如果一百个人来问我完美女子的标准,那么我一百次都会回答说是林徽因,”是的,她已经是个传奇,是只能仰望的女子。她早已隔着如许烟波岁月,隔着那些男子的深情,美成书页中的一个剪影。所有人都知道她和徐志摩的故事。他为她写下那样的美的诗,可是最后她还是没有选择他。可是,比起徐志摩那样激烈的爱,金岳霖的脉脉深情更令人动情。
若不是情到深处难自禁,又怎会百转柔肠冷如霜。爱有很多种方式和理由,这里无意责怪谁,可是金岳霖的故事听起来更加撼天泣地。真正的爱情不是利己,而应该是利她的,他为了她终生未娶,因在他心中,世界上已无人可取代她。对他来说,春风再美也比不上她的笑。是否女人,永远不必多问,她最好永远天真,为他所爱的人。
把人生看做是自己独一无二的创作,便不会频频回首,你会不会忽然地出现,在旧时光的风景里,成为珍藏一生的美丽。也许会看到别的风景,可是回头看,仍然觉得还是她最好。即使多年后,当他已是八十岁高龄,年少时的旖旎岁月已经过去近半个世纪。可当有人拿来一张他从未见过的林徽因的照片来请他辨别拍照的时间地点的时候,他仍还会凝视良久嘴角渐渐往下弯,像是要哭的样子,喉头微微动着,像有千言万语哽在那里。最后还是一言未发,紧紧捏着照片,生怕影中人飞走似的。对他来说,花开了,他就画花。花谢了,他就画自己。你来了,他当然画你。你走了,他就画一画回忆。。
一身诗意千寻瀑,万古人间四月天。四月的早天,八月的忧愁。她在他心中,始终是最美的人间四月天。仿佛一本书,慢慢翻到最后一页。
若无缘,六道之间三千大千世界,百万菩提众生,为何与我笑颜独展,唯独于汝相见?若有缘,待到灯花百结之后,三尺之雪,一夜发白,至此无语,却只有灰烬,没有复燃。他从来没对她说过要爱她一辈子,也没说过要等她。他只是沉默地,无言地用自己的行动证明着这一切。爱她却不舍得让她痛苦选择,因此只得这样沉默。因为,能够说出来,大约都不是真的。
滴不尽相思血泪抛红豆,开不完春柳春花满画楼,睡不稳纱窗风雨黄昏后,忘不了新愁与旧愁。他会想起你年少时候的容颜,在他心中,你永远都是十七岁的那个穿白衣裳的小仙子,他会想到嘴边不自觉地轻轻地微笑起来,叹息地说,她啊……之后便是沉默,沉默之下,原本是有千言万语的,可是已经不必说了,那样的林徽因,在那样的他的心中,便是独一无二的万古人间四月天了。
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金岳霖为林徽因终身未娶,长期比邻而居,而他去世后,也和林徽因葬在同一处公墓,像生前一样做近邻。
"终于明白,有些路,只能一个人走。那些邀约好同行的人,一起相伴雨季,走过年华,但有一天终究会在某个渡口离散。红尘陌上,独自行走,绿萝拂过衣襟,青云打湿诺言。山和水可以两两相忘,日与月可以毫无瓜葛。那时候,只一个人的浮世清欢,一个人的细水长流。"林徽因这样写道
他如此深刻地爱着她,终身不娶似乎有了更确切的理由:纵使有再出色的女子,与她相比,也黯然失色,新娘若不是她,娶妻何用?金岳霖去世后,骨灰也安放于八宝山革命公墓,与林徽因墓仅仅一箭之遥。终于明白,世间有这样一种情感,叫做至死不渝。
一生走过许多地方,一辈子只陪在一个人身边。你在的时候,你是一切。你不在的时候,一切是你。终究一别千年。我努力地去想,想你的模样。一直到许多许多年后的今天,许多许多年后的我,才明白许多许多年前的你,为什么有那么许多许多的沉默、
你是一树一树的花开,是燕在梁间呢喃,你是爱,是暖,是希望,你是人间的四月天。原谅匆匆的时光,记住生命,记住爱,记住温暖。